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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社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 : 2014-09-23 00:00:00     作者 :     来源 :

    吴中监办〔2014〕6号
     

    关于开展中介行业服务品牌创建工作意见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太湖新城(松陵镇)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区各委办局(公司),区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中介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中介行业服务形象和服务水平,构建我区中介行业规范经营、诚信执业的氛围,现就开展中介行业服务品牌创建和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引导全区中介机构,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积极开展服务品牌(注册服务型商标)创建和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通过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扩大企业竞争力、公信力、影响力,打造一批社会效应好、知名度高、实用性强的品牌机构,发挥行业引领先导作用,更好地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 工作目标
       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开展中介行业服务品牌创建和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征求中介机构意见,实行自愿原则,在每个行业中推选1-2家中介机构。
    三、 创建范围
       2012年以来信用等级为A级的中介机构。
    四、 激励措施
       为促进创建工作的有效深入开展,区社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中介办)将实行激励机制,一是加强对服务品牌的宣传推介;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争创机构在评先评优和信用等级评定活动中给予一定的加分;三是对争创机构在品牌注册和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费用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五、申报办法与上报时间
       先由中介机构自愿申报,各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汇总,10月30日前将书面与电子材料报送至区中介办,邮箱1845372324@qq.com,联系电话:63982311。
    六、工作要求
       中介行业创建服务品牌工作是落实中介监管,开展中介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和工作延伸,区中介办要及时了解工作动态,主动对接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沟通、反馈工作,邀请工商部门对争创机构进行品牌注册辅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落实责任科室具体负责,并制定相关制度,使中介行业服务品牌创建常态化,形成中介机构不断创新服务的驱动力,发挥品牌效应作用,提升中介机构服务的质量与能力。
    附件:中介行业创建服务品牌机构名单汇总表
     
    苏州市吴江区社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