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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春节前我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调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 2020-04-22 16:00:29     作者 :     来源 :

    苏住建建〔2020〕12号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014149869/2020-00291 【发布日期 :2020-04-22 14:28】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2020年春节前,我市建筑领域各级清欠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强化联动工作机制,组织摸底排查和专项检查,积极妥善调处农民工工资纠纷,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我市建筑市场良好秩序和社会稳定大局。2020年元旦至春节期间,全市共调处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113起,涉及农民工4120人、金额1.26亿元,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与2019年同期相比,纠纷数量、涉及人数及金额分别下降了15%15%13%

    在纠纷调处过程中,绝大多数企业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清欠工作,保障农民工权益,树立守法、诚信的企业形象。但仍有部分工程项目因工程款结算不及时、兑付不到位、实名制管理不落实、治欠保支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引发了项目工资结算纠纷、项目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等事件。这些事件虽经各级清欠部门的及时调处得到了妥善解决,仍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领域企业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落实施工企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维护建筑领域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各级清欠部门的排查,对照江苏省、苏州市相关失信惩戒办法,决定对下列企业进行通报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禁止相关企业在苏州范围承接新的工程。

    一、对下列因结算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假借拖欠农民工工资恶意追讨工程款,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12家企业予以通报

    1.安庆市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事发地:昆山市)

    2.苏州豪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事发地:昆山市)

    3.扬州华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事发地:吴江区)                       

    4.麻城一建信诚劳务有限公司(事发地:吴江区)

    5.福建卓越建设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事发地:相城区)

    6.四川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事发地:相城区)

    7.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事发地:姑苏区、吴中区)

    8.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事发地:吴中区)

    9.江苏瑞兴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事发地:常熟市)

    10.广州欧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事发地:常熟市)

    11.广东合创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事发地:太仓市)

    12.广东珠江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事发地:太仓市)

        二、对下列因内部管理混乱引发农民工多次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16家企业进行约谈

    1.苏州苏安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事发地:相城区)

    2.广州振中建设有限公司(事发地:常熟市)

    3.常熟市腾达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事发地:常熟市)

    4.南通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事发地:常熟市)

    5.常州市中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事发地:常熟市)

    6.中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事发地:常熟市)

    7.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事发地:昆山市)

    8.苏州光华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事发地:吴江区)

    9.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事发地:常熟市)

    10.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事发地:常熟市)

    11.江苏三意楼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事发地:常熟市)

    12.上海划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事发地:常熟市)

    13.南通国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事发地:常熟市)

    14.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事发地:太仓市)

    15.安庆三江建设工程总公司(事发地:高新区)

    16.广东建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事发地:高新区)

    希望各相关企业引以为戒,切实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各项规定,做好工程款结付和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自觉维护我市建筑市场良好秩序和社会稳定局面。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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