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建〔2019〕74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苏州市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考评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管理,完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引导市域内工程监理企业依法经营、诚信执业、认真履职,现将2018年度苏州市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考评根据《2018年度苏州市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考评办法》实施。其中“企业自查”和“信息汇总”阶段工作应在4月8日前完成(4月8日为企业申报截止日期)。“各地初审”阶段工作应在4月15日前完成并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汇总整理各地考核情况后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
2.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考评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确保考评工作客观、公正、高效。
3.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监理企业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工程项目专项检查。对有不良行为的监理企业和上年度定为C类及以下的监理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不断完善企业不良行为核查、信息归集机制。
4.在综合考评中如遇到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市住建局建筑业处联系。联系电话:65211520、65235806。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