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19-09-04 16:41:16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日期 :2019-09-04 09:47】 【索引号:EA220-D0102-2019-0115】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阅读次数:65】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19〕11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各地住建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关心、亲自参加督查督导,每周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执法检查,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请各地根据要求及时填报《通知》附件3“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周报表,于每周四下班前报送市住建局质安处。统计时间从8月30日起算,至10月10日截止。
联系人:柳文斌;邮箱:1482842421@qq.com。
附件: 《关于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19〕115号).doc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4日
苏建函质〔2019〕260号
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现将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19〕11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各地住建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关心、亲自参加督查督导,每周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执法检查,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请各地根据要求及时填报《通知》附件3“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周报表,于每周四下班前报送市住建局质安处。统计时间从8月30日起算,至10月10日截止。
联系人:柳文斌;邮箱:1482842421@qq.com。
附件: 《关于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19〕115号).doc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4日